问题 | 认定书一下子就能拘留吗? |
释义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和吊销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还可以附加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公安机关应当在认定书下发后立即拘留,或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对行政拘留处罚,还应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并抄送决定书副本给被侵害人。 法律分析 认定书下来后可以立即拘留,也可以二日后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拓展延伸 认定书的效力:是否立即导致拘留? 认定书的效力并不一定会立即导致拘留。认定书是指法律机关根据相关证据、法律规定对某一事实或行为作出的认定文件。其作用在于确认某一事实或行为的存在与性质,为后续的法律程序提供依据。然而,认定书本身并不具备直接拘留的权力。拘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和程序要求,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决定。因此,认定书的效力与是否立即导致拘留并无必然联系,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的情况来判断。 结语 认定书的效力并不一定会立即导致拘留。认定书是指法律机关根据相关证据、法律规定对某一事实或行为作出的认定文件。其作用在于确认某一事实或行为的存在与性质,为后续的法律程序提供依据。然而,认定书本身并不具备直接拘留的权力。拘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和程序要求,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决定。因此,认定书的效力与是否立即导致拘留并无必然联系,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的情况来判断。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三十一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七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七节 查询、冻结 第二百四十四条 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