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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一直没有给我们个人,合法嘛?
释义
    律师解答:
    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应一式两份,人手一份,您应该去索要您的劳务合同,必定劳务合同是保障您劳务权利的有力证据。一旦有劳务纠纷的事宜出现,劳动监管部门都会让出示劳务合同,并收取一份复印件备档的。公司若有损害员工劳动的情形,比如落缴保险/不给付离职经济补偿/拖欠工资/苛扣工时等情形,那就要按照合同约定来解决,如果个人手上没有劳务合同,没有充足的劳务事实关系证据的话监管部门也不好受理,所以国家劳动法规定劳务合同企业与个人必须都有存案,以保护职工的劳动劳务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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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4: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