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不是必须登记的,比如说通过法院裁判文书确定所有权的情况,就不经登记可以取得;但如果要想对外转让房屋,就得先登记,登记之后才能转让。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