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有权利注销学生学籍吗 |
释义 | 在中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所以在小学和初中,学校没有权力开除学籍 要是到了高中和大学,如果学生严重违反学校纪律,或多次违反,屡教不改,经学校研究后可以开除学籍甚至开除学生 学校无权取消任何一个学生的学籍,只有学生退学,学籍才自动取消,因为你不在学籍所在学校上学,同时又没办有关手续,学籍有可能被取消,不需要到省。 当然不可以了,删除学生学籍必须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备案才行。当然了,暗箱操作除外。 一般来说,学校属于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所以从主体角度说,学校不具备执行开除学生学籍的主体地位。但如果出现可以开除学生学籍的条件,学校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学籍。 在籍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相关情况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后,注销学生在原校的学籍: (1)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或延期注册手续,经学校督促无效且超过新学期开学3个月后仍不注册者; (2)无故连续旷课超过3个月或无故累计旷课超过6个月,经学校督促学生及其家长仍不能到校就学者; (3)连续休学超过3年不能复学或休学期满且已满18周岁未能复学者。学生学籍注销后,由原学校发放义务教育阶段相应的学业证明 法律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条 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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