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法没有对出差费作出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支付办法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局制定。企业单位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单位自定,属于用人单位自主权。短期出差通常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标准,结合本单位经济状况制定;派驻外地人员补助标准通常参照派驻地物价水平并结合工作性质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