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终止协议书怎么写 |
释义 | 终止租房合同协议书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的基本信息;终止租房的日期约定和双方权利义务终止的约定;水电等费用的交纳;相关违约责任以及其他未尽事宜。 一、商住房租房合同要怎么写 商住房租房合同的写法: 1、需要写明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基本信息; 2、写明房屋名称、面积、地址等基本情况; 3、写明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4、写明租金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 二、租房合同是否可以提前终止 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的条款可以写明提前终止的事由、提前终止的条件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一并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现定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三、租房合同怎么处理 下面我将针对租房合同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做如下简单分析。如果是租房合同丢失,可以和对方协商补签合同。对方拒绝补签的,则需要保留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等证据,这些都能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因此,租房合同丢失,但仍在承租租期内的,是可以继续要求履行合同。如果是租房合同到期,出租人变更租金条款的,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当承租人不同意租金变更时,出租人即可与第三方建立租赁关系。租房合同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租金又被出租人接受的,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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