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间借贷纠纷二审
释义
    张玲玲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决:1.谢彦民返还借款本金293086元及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起诉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诉讼费由谢彦民承担。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如下:张玲玲与谢彦民原系恋爱关系,双方于2015年至2021年期间均有在支付宝、微信之间转账情形。张玲玲依据双方微信记录主张谢彦民向其借款共293086元。谢彦民对此不予认可,称资金往来系双方同居期间的共同开支,微信记录内容仅是让双方各自算清自己的投入,并没有借款及欠钱的意思表示,且经核算谢彦民转账给张玲玲的钱远多于张玲玲给的钱。一审法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本案张玲玲主张其向谢彦民的转账系借款,其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事实,且谢彦民对此不予认可,法院对此不予采信。据此,一审法院于2021年11月判决:驳回张玲玲的全部请求。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1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