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因下列情形解散的应当开始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别的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4、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能通过别的方式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