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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坐牢期间又有人起诉会加刑么
释义
    坐牢期间又因犯罪被起诉可能会加刑。法院判决后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对犯罪分子加刑的,一般是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的犯罪事实或者漏罪,和之前的判决合并在一起处罚,所以会加重犯罪分子的刑罚。
    加刑就是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分别是:
    1、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2、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中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3、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刑事案件上诉加刑的情况如下:
    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它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2、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
    3、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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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20:4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