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公平的合同不是无效的,而是可以撤销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撤销合同,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撤销后,被撤销的行为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了。 法律分析 显失公平的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撤销合同,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内容由 朱晓明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