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的合同有失公允可以生效吗 |
释义 | 签订的合同有失公允可以生效,但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是撤销。有失公允的合同,在双方都签字后,是可撤销的合同。明显不公平的一方,可以在订立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申请撤销。但在未撤销前,该合同还是有效的。 一、买房合同遇到霸王条款该怎么处理 买卖需要遵循平等原则,对这种明显有失公平的合同,法律并不支持,买房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但是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过了时间将得不到支持。 如果逾期没有行使权力,那么可以借助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帮助。将事情经过告知媒体和广大群众知道,以群众的力量对其进行惩罚。 二、《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和“撤销”的区别? 合同撤销和合同解除有下面几点区别∶1、适用条件不同∶如果出现因为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合同订立明显不公平、一方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违背自己意愿订立合同这三种情况时,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而能够解除合同的情况主要包括了∶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合同等;经过对比可以发现,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是在不同情况下适用的;2、权利的行使期限不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应该在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而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由合同当事人进行约定,法律没有规定明确的期限;3、合同效力不同∶如果合同被撤销,那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意思是可以看作合同没有存在过;如果合同被解除,那么解除前履行合同的行为还是有效的,只是在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不用继续履行合同了。 三、明显不公平是指什么 明显不公平是指一方利用自身优势或者对方缺乏经验,导致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民事行为是否明显不公平,应当以行为成立时的情况作为判断标准。一方可以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一年后协议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合同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签订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义订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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