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签署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在合同期内随意辞职? |
释义 | 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也可解除。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下,劳动者可解除合同。若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或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无需事先通知。 法律分析 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是否具有辞职权利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确实赋予劳动者辞职的权利。劳动者在合同期内可以提前通知雇主,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辞职。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辞职通常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提出,以便雇主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人员调整。此外,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或者违约金等,可能会对劳动者的辞职权利产生限制。因此,在辞职前,劳动者应仔细阅读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并与雇主进行沟通,确保辞职过程顺利进行。总之,劳动合同确实赋予劳动者辞职权利,但具体的操作和限制应根据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来执行。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有权提前通知雇主解除劳动合同。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辞职通常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提出,以便雇主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人员调整。此外,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对劳动者的辞职权利产生限制。因此,在辞职前,劳动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与雇主进行沟通,确保辞职过程顺利进行。总之,劳动合同确实赋予劳动者辞职权利,但具体操作和限制应遵循合同和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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