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常住户口登记的基本要求是登记项目准确、变动登记及时,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记载的相关信息与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存储的信息保持一致。 法律依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户政管理,加强户政窗口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公民常住户口的登记与管理,适用本规范。居民身份证的管理按《安徽省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第三条 户口登记应当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生活来源)为基本条件。 第四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