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安徽户籍改名新规。更改姓名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学龄前儿童。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序的。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符合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不符合条件的派出所民警将予以答复。 法律依据:《安徽省户籍管理工作规范(修正版)》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 (一)学龄前儿童; (二)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 (三)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四)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