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不属于事实婚姻的如何处理 |
释义 | 不属于事实婚姻的,可能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如要解除关系直接分手即可。但如果同居时有孩子或者财产问题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规定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割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的。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民法典规定是否承认事实婚姻 我国民法典不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要想取得法律承认,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法典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事实婚姻没有具体的规定,也就是不认可其法律效力,只是规定了无效和可以撤销的婚姻。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中事实婚姻的债务如何承担 事实婚姻产生的债务如果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如果仅用于一方个人,为满足个人私欲的,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一方个人承担。双方共同清偿的,可以协商,如果债务清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一人承担一半。 民法典中离婚后不离家是否是事实婚姻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民法典中离婚后不离家是否是事实婚姻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民法典中离婚后不离家是否是事实婚姻 离婚不离家不属于事实婚姻,离婚应当办理离婚手续,取得离婚证。如果离婚了,即便是没有离家,也不是夫妻关系。现在法律不存在事实婚姻,只有在1994年2月以前存在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二、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的成立有三个构成要件: 1、是以夫妻名义。 2、是公开同居生活。 3、是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 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 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 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 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 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 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离婚不离家不属于事实婚姻,这是我国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篇的司法解释上明确规定的内容,离婚就应当办理离婚手续,取得离婚证。 如果离婚了,即便是没有离家,也不是夫妻关系。 现在法律不存在事实婚姻,只有在1994年2月1号以前存在事实婚姻。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书上房产分配有效吗 一、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书上房产分配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书对于房屋的分配,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房子归谁就由谁还贷吗 实际中,双方离婚时,对房产分割进行约定,或是经法院判决归为一方所有,同时约定或者判决房子的所有人继续还贷的,那么房子所有人就要继续承担向银行还款的义务。 不过,如果是夫妻共同房产,婚后按揭购房的,双方为共同还贷人。 所以,离婚后只有离婚协议书不能解除何一方的还贷义务,因此,需要向银行申请变更主贷人或者减少共同抵押人。 否则的话,尚未解除还贷义务,另一方仍要按约定还款。 另外,实践中,离婚后还贷时会按以下确定: 1、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即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为一方所有,那么尚未还清的房贷为个人债务,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判定由个人承担还贷义务。 那么,也即为房子所有人离婚后要承担还贷义务。 2、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双方在结婚后以个人名义买房,银行的还贷义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因为为共同还贷人,一旦双方对此做了约定,离婚时要去银行变更主贷人等。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关于房屋的分配具有法律效力。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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