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近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土地征收公告,拟征收高桥镇红心村农村集体所有土地0.2510公顷(3.7650亩),用于学院路二期(中山西路—望童路)改扩建工程建设。该项目规划范围为东至厂房、西至学校、南至望童路、北至中山西路。 一.高桥红心村最新规划 感谢您的关注。针对红心村临时交易点搬迁问题,我镇已与红心村多次对接,计划重新选址菜场,因选址涉及到土地,配套等问题,目前还在进行中。环城南路高架通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部分联丰中路段的交通出行压力。目前,红心村、藕缆桥村、宋家漕村等暂无拆迁计划。其中,红心村何家小学北侧地块新村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前期研究准备工作,正在等待上级相关会议召开审核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