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后不承认财产分割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签订离婚协议后财产分割,如果是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的,则对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如果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则对方不需要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政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有效吗 有效。离婚协议书上关于财产分配的内容经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应该严格遵守并执行。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签订离婚协议,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离婚协议生效吗?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在拿到离婚证之后,如果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民政局离婚协议不履行怎么办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后,离婚协议生效,如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那另一方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履行。法院判决后一方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对于离婚、孩子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达成一致形成的书面协议。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2、夫妻双方同意离婚;3、孩子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另一方承担多少抚养费,如何支付抚养费,如何实行探视权;4、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如何配合完成登记过户手续;5、夫妻债务如何承担;6、户口如需要办理迁移,需要如何配合办理;7、隐匿财产及违约责任;8、双方协议的其他事项。夫妻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后,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才发生法律效力。 我丈夫婚姻出轨,去民政局离婚,对方不承认有婚外情,现在多分家庭财产,我该怎么办? 对方出轨财产具体要按下列方式来分:1、男女双方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2、没有约定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分割财产;3、对方出轨属于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情形的,另一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发现对方出轨可以改为诉讼离婚吗? 夫妻一方出轨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应当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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