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关于产假和薪资的规定 |
释义 |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及生育津贴的支付规定。对于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可能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包括各项工资和医疗费用报销。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其标准是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5.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6.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由社保公司发放),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 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 7.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8.已享受生育津贴的,企业不再支付产假工资。 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 1.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 2.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产假及其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如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对于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多项待遇,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这些费用由社保基金支付。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的工资,用人单位需要补足差额。对于未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按照之前的月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并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享受98天产假,具体假期根据不同情况而定。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的支付由生育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负责,取决于是否参加生育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百零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步骤,报国务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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