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交警一分局:高新区科园1路6号; 交警二分局:金牛区马鞍山路1号; 交警三分局:锦江区新成仁路东光小区东怡街50号; 交警五分局:成华区八里小区桃蹊路53号; 交警六分局:金牛区金科北路1号; 车辆管理所:郫县犀浦镇国宁村4组; 新都区交警大队:新都区蓉都大道198号; 温江区交警大队:温江区长安路265号; 龙泉驿区交警大队:龙泉驿区龙泉镇建材路2号; 彭州市交警大队:彭州市天彭镇繁江北路121号; 省车辆管理所:青羊区西岭路5号;(省交警总队车管所仅限“川O”号牌车辆处理); 邛崃市交警大队:邛崃市文南路496号; 新津县交警大队:新津县五津西路16号; 崇州市交警大队:金盆地大道世纪广场西侧; 都江堰市交警大队:都江堰市都江堰大道下段136号; 大邑县交警大队:大邑县晋原镇富民路中段1号。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