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经济补偿是否可以协商,请问 |
释义 | 1、公司和员工可以协商约定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经济补偿金赔偿协议书。2、如果协商不成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3、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如下:(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4)、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5)、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6)、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我想问一下经济补偿是否可以协商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可以协商解决。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辞职是否可以要经济补偿 自动辞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用人单位以非法手段强迫劳动,或拖欠、克扣工资迫使劳动者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可支付经济补偿。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后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关键是看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假若由劳动者提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本纠纷中,公司提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设定了一周的期限和书面同意的条件,刘先生未在公司设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表明刘先生未能在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此后,刘先生在公司设定的期限和条件之外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是刘先生另行向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合同要求。双方尽管最后还是协商一致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但由于是刘先生提出协商解除要求的,所以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没有支付额外奖励金和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因此刘先生不能要求公司支付额外奖励金和经济补偿金。 被辞退是否可以要经济补偿 非因员工原因,公司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职工本人,并给予经济补偿。包含下列情况: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用人单位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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