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同意赔钱,为什么还拘留 |
释义 | 法律分析: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达到法定标准,就会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有权作出拘留处罚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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