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经常安排周六日与正常工作日调休,但员工不同意,可以强制性调休吗? |
释义 | 加班费应按法律规定支付,否则违法。加班支付准则:延长工作支付150%薪水,休息日工作支付200%薪水,法定休假日工作支付300%薪水,不可调休。 法律分析 公司加班应当按照下面的法律限定及准则支付加班费,若无足量支付,则是违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准则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薪水的薪水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水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薪水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三百的薪水报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调休替代。 拓展延伸 公司是否有权强制员工进行周末调休?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公司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强制员工进行周末调休。首先,公司可能根据业务需求或紧急情况需要进行调整工作时间的安排,以确保正常运营和满足客户需求。其次,公司在制定劳动合同时可能已经明确了调休政策,并在合同中约定了强制性调休的权利。然而,公司在强制员工进行周末调休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确保合理性、公平性和合法性。在实施强制性调休前,公司应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补偿措施,以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和员工福利。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当按照相关准则支付加班费,否则将构成违法行为。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公司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强制员工进行周末调休。然而,在实施强制性调休时,公司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确保合理性、公平性和合法性。公司在进行强制性调休前,应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补偿措施,以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和员工福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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