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到派出所办 居住证明 要什么材料的问题, 居住证有效期 分为一年和三年。 办理三年有效期 居住证 所需证明材料为:1、申请人、委托 代理 人居民 身份证 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 劳动合同 和参加 社会保险 的证明;3、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 营业执照 ;4、已购 买房 屋证明或者 房屋租赁 登记备案证明;5、居住地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第一项必须提供,2、3、4只需提供其中材料之一即可。 法律客观: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