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1)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2)他人怠于行使权利或紧急情况;3)连续180日以上持股1%以上。监事或董事拒绝或未提起诉讼,或情况紧急,股东可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保护公司利益。 法律分析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的条件有: 1、董监高人员损害了公司的利益; 2、公司的其他人员怠于行使权利或情况紧急,不起诉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 3、由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要求及相关规定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股东通过代表机构或个人代表股东集体的利益,向公司提起诉讼或参与诉讼活动。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要求及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股东代表必须是公司的股东,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通常法律规定的最低持股比例为一定百分比。其次,股东代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对代表资格的要求,如年满法定年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此外,股东代表还需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股东协议的约定,确保代表行为合法合规。最后,股东代表在诉讼中应当履行诚信义务,维护股东集体的合法权益,不能滥用代表权力或谋取私利。总之,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要求及相关规定旨在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治理的公平与公正。 结语 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的条件包括:董监高损害公司利益、他人怠于行使权利或情况紧急、持股超过百分之一并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若拒绝提起诉讼、未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对公司利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代表诉讼要求代表是公司股东、符合法律要求、遵守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并履行诚信义务,维护股东集体的合法权益,以保障公司治理的公平与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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