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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醉酒驾驶能罚款多少钱
释义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拘留和罚款:
    (一)追逐竞争,情节恶劣的;
    (二)酒后驾驶机动车;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酒后驾驶,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款的能力,依法判处罚款。没有明确规定罚款金额标准的,罚款最低金额不得少于1000元。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办理酒后驾车犯罪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中关于酒后驾车刑事处罚的规定:并处罚金的,按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计算,累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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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4: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