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变更负责人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公司法变更负责人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负责人登记表》;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应提交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免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 1.《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隶属企业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规定以及企业章程做出的决议,决议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注: 1.依照《经营企业法》、《企业法》、《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律法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备案)适用本规范。 2.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3.如申请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核准后,应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由登记机关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4.以上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均应提交原件。 公司法的变更负责人需要自己提交一定的资料,作为自己的变更的重要基础,但是有关的问题处理不仅需要自己合理的进行规划,但是局部问题的解决需要自己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合理的处理,因此自己要积极的践行有关的规定,减少自己的利益损失。 一、办理营业执照增项所需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律师答疑: 网友提问: 营业执照的增项应该怎么办理? 律师回答: 1、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工商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8、拿以上资料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9、变更后15天内,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变更后营业执照、税务变更表格、股东会决议、新场所租赁协议或自有产权证明) 通过上文内容介绍可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流程根据每个企业性质的不同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按照流程要求进行企业营业执照的办理。若企业开拓了新的生产经营项目就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增项,通过国家的检验后才能对新的领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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