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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板没签字出纳付款会坐牢吗
释义
    一、老板没签字出纳付款会坐牢吗
    1、老板没签字出纳付款是否会坐牢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有合同又是老客户,往来转账一般没有什么不妥,只是未经主管领导签字,属于内部管理问题,可能仅受到单位处分;
    (2)如果即无合同又无交易习惯,擅自转款应视具体案情追究其民事法律责任;
    (3)涉及款项较大情节严重的,可能要承担贪污或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又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挪用公款归自己或他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才符合本罪的主体资格,其他非上述人员不具有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资格;
    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是故意犯。行为人从主观上表现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将公款非法挪作私人用,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共财物的使用权,通过暂时使用公款而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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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