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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成年人15岁偷盗怎么处理
释义
    15岁盗窃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并处罚款的需要缴纳罚款。其家长或者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其家长或者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2、依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一、盗窃罪是如何判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有以下规定。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盗窃数额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多次盗窃的,可以增加两个月到六个月刑期;
    (3)盗窃他人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的,可以增加两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盗窃近亲属财物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不作犯罪处理的除外。
    4、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和盗窃珍贵文物等物品的,依照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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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7: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