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重组对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影响 |
释义 | 债务重组的概念和特征: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财务困难时,债权人作出让步的事项。债务重组的特征包括财务困难的公司较多,涉及关联方和政府介入,信息披露不充分。 法律分析 一、债务重组的概念是什么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包括: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组合。 二、不属于债务重组的情形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因为没有改变条件)。 2、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3、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4、债务人借新债偿旧债(借新债与偿旧债实际上是两个过程,旧债偿还的条件并未发生改变)。 三、债务重组的特征 1、财务经营状况相对不佳的公司较多,产业相对集中。通常,债务重组与债务困难、债务危机联系在一起,因此据披露情况看,目前进行债务重组的大多是生产经营和财务结构不太好的公司。 2、多涉及关联方,甚至有政府介入,非帐面的重组损益巨大。 3、信息披露不充分、不规范。有关债务重组的信息只是散见于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期限及或有关事项、现金流量表附注等部分,披露行为随意性大,债务重组给公司带来的损益情况更是不明确。 结语 债务重组作为一种债权人在债务人财务困难情况下作出让步的方式,涉及到修改债务偿还条件、资产转让等多种形式。债务重组通常与债务困难、债务危机相关,对于财务状况较差的公司较为常见。债务重组涉及关联方、可能有政府介入,并且重组损益巨大。然而,目前对于债务重组的信息披露不充分、不规范,导致公司的损益情况不明确。因此,在进行债务重组时,需要更加规范和充分的信息披露,以确保相关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章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十五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的监督和考核,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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