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买卖二手房情形有什么 |
释义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下情况不能买卖二手房: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且不符合条件;2、受到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限制的;3、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未经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地产;5、存在权属争议的;6、未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 法律分析 关于不能买卖二手房的情形,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具体情形如下: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二手房交易限制的法律规定及影响 二手房交易限制的法律规定及影响是指针对某些情形下,禁止或限制个人或机构进行二手房的买卖交易的法律规定。这些限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纠纷、土地使用权问题、政府政策调控等。这些限制对于房地产市场和购房者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一方面,这些限制有助于保护购房者的权益,防止不法分子通过欺诈手段进行房产交易。另一方面,这些限制也可能导致市场供需失衡,使得某些区域的二手房交易受到限制,影响了市场的流动性和房价的稳定性。因此,了解二手房交易限制的法律规定及其影响对于购房者和房地产从业者都至关重要。 结语 二手房交易限制的法律规定及其影响对购房者和房地产从业者至关重要。这些限制保护购房者权益,防止欺诈交易,但也可能导致市场供需失衡,影响交易流动性和房价稳定性。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避免法律风险,确保交易合规。购房者和从业者应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以便在二手房交易中做出明智的决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