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起诉离婚在哪里起诉?
释义
    法律分析:离婚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离婚诉讼的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到原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具体理解如下:
    1、一般在离婚诉讼案件中,首先要的注意的是诉讼管辖的问题,即一方当事人应该向何地的法院起诉的问题;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中有一方提出离婚的,离婚诉讼则由另一方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住所地即为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2、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常住地不相同时,则离婚诉讼由常住地的法院管辖;
    3、如果被告方是已被注销城镇户口的,则离婚诉讼由原告方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4、当原告的住所地与常住地不相同时,则由常住地的法院管辖;
    5、如果夫妻双方均已被注销城镇户口的,则通常由被告方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5、如果一方当事人的户籍在迁出之后,还没有落户,但有常住地的,则由该常住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条 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对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又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处罚不服的,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0 20: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