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法人变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释义 |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见说明5)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在本表内填写)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9、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 一、变更公司地址需要提交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公司盖章的《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并加盖企业的印章); 5、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6、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经营项目涉及环保或消防审批的,提交环保批文原件或消防批文复印件(核对原件)。 二、如何补办营业执照 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1)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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