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贷款步骤: 1、贷前准备:借款人到建-行打印公积金查询单,核实贷款期限和贷款金额; 2、过户人员带买卖双方去房管局签定代收代付协议,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存入首付和过户费。 3、权贷人员在借款人存完首付和过户费用后将借款人申请贷款的资料,递交到建-行提出贷款申请,办理还款代扣卡。 4、建-行初审通过后将借款人的资料报送至公积金管理中心。 5、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银行通知借款人及配偶与卖方同时到建-行签订借款合同。 6、借款人与卖方持贷款资料同时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的产权部门办理产权交易(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 7、权贷部贷款人员在收到房管局出具的《房屋他项权证》后,到建-行担保公司代办处办理手续并将贷款所有资料交至银行。 8、银行将借款人的全部贷款资料报送到贷款银行,由银行审核后报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审核后放款,将资料回传至银行。 9、银行收到中心放款回单后,放款至正孚房地产经纪中心,五个工作日后由正孚中心放款至卖方帐户。 10、借款人于次月划款日还月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