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犯罪构成包括: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审判活动;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3、主体要件:主体是从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在行政审判活动中作枉法裁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