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枉法裁判罪怎么构成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枉法裁判罪由以下内容构成: 1、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