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萍乡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萍乡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条件是什么 1.用人单位已办理工伤登记; 2.伤残职工在停工停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3.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4.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属于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死亡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亲属生活有困难,申请领取50%上次性工亡补助金的; 6.申报单位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所在单位一致(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集团内部变更合同的工作人员除外)。 7.属于申领先行支付待遇,经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申请。 二、萍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的办理依据(节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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