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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得来的房产和配偶有关系吗
释义
    法律分析:继承房产和配偶是否有关系看情况。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个人继承所获得的房产也属于共同财产,就会与配偶有关系。配偶对继承的房产享有财产权。但是如果遗嘱中表明该房产只由一方继承就属于个人财产,就没关系。
    一、男女结婚后多少年财产才会成为共同财产
    男女结婚后财产是不是共同财产与结婚多少年没有关系,如果本身就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无论结婚多少年都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本身就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的,则即使仅结婚一天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离婚后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
    2、工资奖金。包括基本工资部分,也包括各种形式的福利、奖金、补贴,还包裹年薪股份期权等工资性质的收入。
    3、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本事只归权利人所有,其配偶不享有所有权,但是由知识产权获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稿费或者专栏转让费等。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物但除已经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规定只归一方的情况外。共同财产制关注的是家庭关系,这一制度下,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或者赠与获得的财产,与工资收入、知识产权收入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已经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上面有注明不允许其配偶分享的这种情况,则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5、其他共同财产部分还有:
    (1)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
    (2)双方的住房补贴金住房公积金。
    (3)双方的养老保险金赔偿安置补偿费。
    三、房屋产权属于登记一方的情况有哪些?
    1、婚姻登记之前一方已经取得全部产权或者已经交付全部购房款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如果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状态上的变化,即由财产权转化为物权,因此属于个人财产,当然其后产生的增值也属于该财产的自然增值,而且该房产及其自然增值并不因婚姻关系的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房产。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接受的遗嘱或者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已经明确只给一方所有的就只能是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也就不会在夫妻之间分配了。
    3、婚后改动房屋形态的房产。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如果没有变更产权,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但是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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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0:5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