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害人获得了民事赔偿,仍然可以在民事诉讼中追究赔偿责任。民事赔偿和民事诉讼都是被害人获得赔偿的途径,两者并不矛盾,可以共同存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参加诉讼,对提出的被害人证据提出质证、辩论、补充和改正意见。对判决认为违反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上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规定:“因犯罪而造成损害的,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要求判决刑事责任的被告人赔偿损失。刑事判决认定犯罪事实的,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请求有法律效力。”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民事赔偿请求权人不主张民事赔偿的,或者依法已经受理民事赔偿请求并已经裁判的,不得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因不同法律关系的事实和请求,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分别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获得民事赔偿后,仍然可以在民事诉讼中追究赔偿责任。但如果已经受理过民事赔偿请求并已经裁判,就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