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继子女能否当然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释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生子女、非婚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女。”
    什么叫有“抚养关系”的继*女呢?通常情形下,比如说一方再婚时已有子女,那他带过来的生子女与再婚配偶就构成了继父母与继*女的关系,如果这个孩子年龄幼小,并且和再婚后的夫妻在一起共同生活,其生活的照料和教育都由夫妻来承担,这就叫做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在这种情形下,继*女和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才能视同为生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据此,我们可以推断立法的原意是:继*女并不当然的享有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只有继父母和继*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的情况下,继*女才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同时还规定,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抚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抚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的二顺序继承人;继*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9 8:3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