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环境行政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释义
    环境行政处罚作为一种侵益性的行政行为,其实施会直接导致对行政相对人财产、人身权益的剥夺或侵犯,因此,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环境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可以分为两类:
    (1)环境实体法依据。环境实体法指的是具体规定环境管理相对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只有当环境管理相对人违反了这些实体法律规定的相对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时,环境行政处罚主体才能对其实施行政处罚。这些实体法有:《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土地法》、《矿产资源法》、《水法》、《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渔业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等。
    (2)环境行政处罚的程序法依据。环境行政处罚程序法指的是具体规定环境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进行行政处罚的程序、步骤、具体要求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环境行政处罚主体必须根据程序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行政处罚,否则行政处罚无效。这些程序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
    对企业人员的环境行政处罚类型是需要由行政管理部门来进行办理的,特别是对于环境违法的行政处罚,就是由政府的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来实施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行政处罚事项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
    一、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怎么样的?
    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
    第五十八条【简易程序的适用】违法事实确凿、情节轻微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适用本章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五十九条【简易程序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环境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遵守下列简易程序:
    (一)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出示中国环境监察证或者其他行政执法证件;
    (二)现场查清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并依法取证;
    (三)向当事人说明违法的事实、行政处罚的理由和依据、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告知陈述、申辩权利;
    (四)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五)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盖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六)告知当事人如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过程应当制作笔录。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所属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9 16: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