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精神损害属于人身损害范畴,其赔偿应遵循“先赔偿后就诊、先就诊后评估、先评估后赔偿”的原则。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1.精神损害的诊断书或鉴定书;2.医疗费用发票;3.精神损害治疗情况记录;4.精神损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证明材料;5.其他能证明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的证据。 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因他人侵权行为受到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精神损害的轻重程度、受害人的痛苦程度、造成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等情况,合理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