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还没有生效,明天就出院了,还能报销吗? |
释义 | 农村合作医疗缴费后,一般在下一年会开始生效。因为该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一般是每年的十二月,而下一年的一月份开始,医疗保险就生效,当事人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我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还没有生效,明天就出院了,这样还能报销吗 农村合作医疗缴费后,一般在下一年会开始生效。因为该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一般是每年的十二月,而下一年的一月份开始,医疗保险就生效,当事人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医疗保险没有生效,住院,出院没有结账,等医疗保险生效后再去医院结账可以报销吗? 可以报销。医疗保险报销流程:1、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今年二月出生的我娃,农村合作医疗还没有交,我娃住院能报销吗? 法律分析:农村合作医疗生孩子是可以报销的。一般必须有生育证(准生证),产妇本人参加了当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具备以上两条在参保的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比例最高,顺产80%左右。县、市医院要办转诊手续,报销比例分别为60%、40%,起付线相应提高为600、800不经转诊到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不能报,不转诊到定点医院比例是转诊比例的一半左右。想了解的更为详细情况,咨询当地的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你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钱交给村干部,村干部没有交,现在身体问题不能报销,怎么办? 农村合作医疗一般由村里统一收取,新入保的村民可以去乡镇上的社保保障所办理。农村居民携带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参加农村医疗保险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即可。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您好,请问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交可以吗? 法律分析: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交是可以的。不过,在这一年中是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对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多数人都需要进行缴费,但有些人群是可以免缴,也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其中包括:1、特殊困难群体无需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低收入家庭的重度残疾人。4、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5、民政重点优抚对象、“三属”人员、退役军人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四十五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公共文化服务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将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安排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增加投入,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重点扶助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国家鼓励和支持经济发达地区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援助。第四十七条 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补助。第四十八条 国家鼓励社会资本依法投入公共文化服务,拓宽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来源渠道。第四十九条 国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第五十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财产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国家鼓励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公共文化服务基金,专门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第五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任务和服务人口规模,合理设置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第五十二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文化专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志愿者到基层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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