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纠纷需要提供书面证据,如借据、欠条、借贷合同等。无书证时可提供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如有担保人,需提供其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有抵押物,需提供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1、提供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书面证据,如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若无书证,则需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如有担保人,则需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住址。若担保人为法人,则需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如有担保协议,则需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如有抵押物,则需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及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并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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