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人身自由权承担什么责任 |
释义 | 侵犯人身自由权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范围包括: 1、非法限制、拘禁公民身体; 2、利用被害人自身的羞耻、恐怖的观念,妨害其行动,也为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违法行为。例如夺去入浴妇女的衣服,使其无法行动; 3、妨害公路通行。对于公路的一般使用为一种自由,不法加以妨害,即属自由的侵害,为非法行为; 4、侵害通信自由。通信为自然人传达意思的手段,系自然人身体自由即行为自由的范畴,故侵害书信或通讯之秘密,系侵害自由权; 5、非法进行强制医疗。未经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同意,采取强制治疗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综上所述,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不构成犯罪,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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