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政局协议离婚走的流程为:,1.夫妻双方应当提前签订好离婚协议书。,2.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3.提交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其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4.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进行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的,最快三十日可以拿到离婚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但若双方的房产纠纷是通过起诉处理的,则当事人仅需要提供生效裁判文书、本人身份证件、原房产证即可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