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体工商户的交税流程是: 1、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 2、属于定期定额户的,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缴清应纳税款。可以委托经税务机关认定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