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十字路口责任认定 |
释义 | 在交通信号灯或者信号灯停止使用的时间,通过十字路口机动车双方都直行的情况下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应该让行的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一、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该如何划分 行人过马路被撞,责任认定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具体事故情况。行人通过路口或者过路的,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如下: 1、机动车全责事故位于人行横道上,且无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无责任,机动车负全责; 2、机动车主要责任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但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主责任,行人次责。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但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上,司机没有注意。在这种情况下,也是机动车车主和行人的次要责任; 3、机动车次责或无责,行人主责或全责或同责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导致机动车突然刹车无法避免事故。在这种情况下,行人是主要责任,全部责任还是同样的责任,取决于机动车司机是否有过错。 二、直行车和拐弯的车相撞责任划分 转弯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责任。如果都属于正常行驶,则转弯车辆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三、巷子出口被直行车谁的责任 那应该是汽车负主要责任。它既没有让直行电动车通过,在非机动车道也没有减速慢行礼让行人。“灯头让灯尾”实际上指的是在十字路口时,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上图中,如果白车越过停止线通过交叉路口过程中,信号灯由绿变红,另一方向信号灯由红变绿,这时后进入交叉路口的红车辆,必须让行白车通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则红车全责,白车无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 (二)项、第 (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三、一方路口有让行交通标志的,需要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需要让行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是另外一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没有红绿灯的,由东向西的让由北向南的先通行,由北向南的让由西向东的先通行,由西向东的让由南向北的先通行,由北向南的让由东向西的先通行。否则发生碰撞以后,需要让行承担全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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