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发生了医疗事故并且医院被鉴定为全责的话,就需要承担100%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医院承担主要责任的话,一般就是承担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九十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定的只要鉴定为事故不考虑责任程度一律承担100%赔偿的内容较为公正、合情合理。 一、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情形有哪些 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情形如下:(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