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家二十三级干部是三级主任科员,具体级别划分如下: 一、一级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二、二级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三、一级调研员:十七级至十一级; 四、二级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五、三级调研员:十九级至十三级; 六、四级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七、一级主任科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八、二级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九、三级主任科员: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十、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十一、一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十二、二级科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