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中主犯取保从犯如何处理 |
释义 | 刑事案件中主犯和从犯可以取保候审,但法律并未规定主犯取保从犯也一定可以取保候审,主从犯被取保候审后并不代表已正式结案,构成犯罪的主从犯都需承担刑事责任。从犯可以根据情节判处缓刑。 法律分析 一、刑事案件中主犯取保从犯如何处理? 法律没有规定过主犯取保从犯如何处理,符合法定条件的,主犯和从犯都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1、发现不应当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的; 3、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不当的。 4、其他应当撤销的情形。 三、刑事案件中主犯和从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2、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四、刑事案件中对从犯可以判处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从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结合刑事案件的详细案情才能确定主犯取保从犯如何处理,但法律并没有规定过主犯被取保候审的情况下从犯也一定可以被取保候审,不过正常情况下对从犯的量刑肯定会低于主犯。而且,主从犯被取保候审以后也不代表已经正式结案,构成犯罪的,主从犯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犯和从犯在刑事案件中都可以取保候审,但具体处理方式需要根据案情综合考虑。主犯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从犯一定可以取保候审,但通常情况下从犯的刑罚会较主犯轻。同时,主从犯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案件已经结案,如构成犯罪,主从犯仍需承担刑事责任。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形包括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期限届满以及措施不当等。对于从犯,若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且宣告缓刑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以考虑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从事特定活动或者与特定人员会见、通信两次以上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有关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 被取保候审人可以凭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出具委托书。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二)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三)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公安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等因素,确定特定场所、特定人员和特定活动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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